close

  本報特約評論員傅達林
  憲法的儀式性教育,就是時不時提醒公職人員,不要忘了權力的根本。儀式性的活動讓民眾從文本中讀到權利的實惠,更要讓人們產生公民責任的倫理自覺,培育其捍衛憲法的情感心理。
  12月4日,新中國第一個國家憲法日。從晨讀憲法到集體向憲法宣誓,從舉行憲法考試到開辦憲法講座,各地各行業的宣傳活動精彩紛呈,乃至書店里的憲法單行本和憲法讀物都熱銷斷貨。
  設立國家憲法日,既因為憲法在國家層面具有極端重要性,也旨在通過集中宣傳教育以喚醒人們對於憲法精神的體認。所以就憲法日當天的活動而言,其意義主要是象徵性的,通過各種儀式性的傳播活動,以提升憲法在全社會的尊嚴與威信。這背後依賴於執政黨和政府基於依憲執政依憲治國而提供的強大動員力量,也展現出人民基於對憲法權威的渴求而自覺形成的社會風尚。
  憲法知識的普及和憲法精神的傳播,主要針對兩大類群體:公職人員和普通民眾。同一部憲法,同一種精神,在這兩類人群的教育儀式上,卻展現出不一樣的重心和麵向。
  對公職人員而言,儀式化教育旨在強化公權力的來源合法性,讓他們體驗到憲法授予權力、規範權力並控制權力的“戒律”。憲法既要有效組織權力,以讓權力能夠積極為人民服務;又要限制權力,讓權力隨時俯首聽命。道理很簡單,但是行使權力的人往往不能入腦入心,甚至不知不覺中將手中的公權視為私產。憲法的儀式性教育,就是時不時提醒公職人員,不要忘了權力的根本。
  例如很多部門開展憲法
  宣誓活動,宣誓並不能將權力真正關進籠子里,但能夠為公權者提供一個反省的機會:自己的權力從何而來、又該為誰行使。哪怕當初只是一點點的觸動,也會對公職人員形成潛移默化的影響,並懂得向憲法宣誓就是向人民承諾,就意味著要服從憲法而非其他個人意志,就表明要受到誓言和道德良知的約束,從而讓公職人員對憲法常懷敬畏之心。
  對尋常百姓而言,儀式化教育旨在拉近憲法與每個人的距離,讓人們能夠觸摸到憲法關懷人性、安頓自由、保障權利的“體溫”。憲法既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提供最高法律保障,同時也需要公民為其提供實施動力。如果一個人只是一味向憲法索取權利,而不能積極承擔憲法上的公民責任,不能積極與社會上的種種違憲行為作鬥爭,那麼憲法權威的減損和實施的遲滯,最終會殃及自身的基本權利。因此,儀式性的活動讓民眾從文本中讀到權利的實惠,更要讓人們產生公民責任的倫理自覺,培育其捍衛憲法的情感心理,這構成了憲法實施最持久的力量。
  當然,憲法的生命最終在於實施。儀式性活動只是紀念憲法、宣傳憲法的典禮,它很難每日反覆上演。要讓憲法精神抵達人心,讓憲法權威產生實際效力,還需在平常的日子里,就憲法實施、解釋、監督等,展開更為常態化的制度完善與實踐推進,讓中國憲法真正成為根本法、最高法。
  相關報道見A04版  (原標題:國家憲法日 儀式中感悟憲法精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q36iqkj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